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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本科生2019级档案学团支部开展“研重要批示精神,学新修档案法规”主题团日活动

时间:2021-11-15浏览:9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历史时刻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118日下午,社会历史学院本科生2019级档案学团支部于领先楼五楼开展 “研重要批示精神,学新修档案法规主题团日活动。

支部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由福建省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党组书记、馆长卓兆水主讲的以“高举‘两个武器’,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专题讲座。他指出,一要高举“思想”武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我省档案工作要收集管理好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新闻单位三类档案,做好电子档案管理、侨批档案活化利用、档案交流、“迁台记忆”档案、开发利用“四史”等五项重点任务。二要高举“法律”武器,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档案法的核心要义。卓局馆长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促治,用具体案例剖析十类常见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引导支部成员更加深入地了解档案法。在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他指出,我省将大力打造 “档案专家档案工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为支部成员指明了职业方向。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语言生动,案例充实。讲座后,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支部成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周天群:卓局馆长的演讲让我进一步找到了档案学的学科自信,随着党和国家的重视和鼓励,随着档案事业的创新发展,我们看到了档案事业的春天,而我们,正如是那雨后春笋,会吸取营养更快地更茁壮地成长,撑起档案事业这片大森林。

邹涵:听了这次的讲座,我对档案事业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受益颇深。我了解到档案事业的两个重要武器是思想武器和法律武器。思想武器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法律武器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我们要利用好这两大武器,促进档案事业长足发展。我也学习到档案事业的四个重要方面,即资源、安全、治理、利用,以及“五定”等知识,并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变化之处。

蓝燕璇:档案工作并不只是简单的收集整理,还有许许多多复杂,但是很有意义的事情。这场讲座不仅加深了我对档案工作的了解,也让我对未来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期待。

通过此次专题讲座,支部成员深入了解了福建省档案事业已取得的卓越成绩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恰逢党百年诞辰,乘着新时代东风,身为档案学子的我们更应怀着学科自信,以扎实的学术知识、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