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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詹华:动员社会力量在榕兴办创客教育

时间:2016-07-04浏览:114



动员社会力量在榕兴办创客教育

(来源:福州晚报   2016-05-18   A25版   福州·观点)

社会历史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詹华

国家正在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创客教育已成为国家推动素质教育改革、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战略。民办创客教育是促进我市创客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创客教育事业是实践社会公益和增进社会福祉的善义之举,应得到充分支持与鼓励。

创客教育是“创客”与教育的有机结合,集创新教育、体验教育、项目学习等内容为一体,以课程为主要载体,依托创客空间,兼容数、理、化、艺术等多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发散思维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键点是“把创客空间整合到现有教育项目中”。

当前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已具有一定规模,但与“创客”结缘者为数不多。相较于民办通识教育、民办劳技教育,我市民办创客教育的发展步伐比较滞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规模较小,覆盖面有限;资金瓶颈常现;人才资源不足,“智库”建设力度较弱;与社区教育互动不足;缺乏相对统一的行业地方标准;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与市场结合不够紧密;跨区域合作机制尤其是与港澳台地区业界的合作机制有待健全。

面对现实市情,因势利导,破解难题,助力我市民办创客教育成长,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重要使命。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福州市民办创客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市民办创客教育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在市政府指导下,依托全市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特别是民办高职、中职院校,大力兴办创客教育,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对“创客教育相关内容”予以明确,扩大我市民办创客教育规模,拓展我市民办创客教育覆盖面。

发行“创客教育事业专项政府债券”,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福州市民办创客教育发展基金”,为我市民办创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创新融资服务方式,设立针对“民办创客教育”的专项信贷业务,为我市民办创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整合我市各类创客教育人才资源,依托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特别是民办高职、中职院校,成立“福州市民办创客教育智库”,为我市民办创客教育事业发展提供高端、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

依托社区大学及其他社区文教资源,打造我市“社区民办创客教育机构”,支持我市民办创客教育进社区,充分挖掘社区民办创客教育潜力。

制定全市统一的“创客教育”行业标准,引导我市民办创客教育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之路,提升我市“创客教育”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引入市场机制,秉持互利、共赢理念,鼓励我市民办创客教育机构与企业合作,实现技术成果创新与市场需求相对接,促进我市创客教育成果及时向市场经济现实生产力转化。

构建、完善榕港澳台民办创客教育行业合作机制,适时成立“榕港澳台民办创客教育协会”,在坚持公益性、开放性、服务性原则的基础上,为榕港澳台民办创客教育行业创业者提供科技孵化、种子基金、资源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