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我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即学科教学(历史)(含历史地理复合培养历史方向,专业代码045109)和学科教学(地理)(仅历史地理复合培养地理方向,专业代码045110)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和2019级历史学(师范)专业本科生。
二、面试工作组织安排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采用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进行考核和单独组织考核两种方式。
(一)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进行考核的,即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实习教学实践大学段(这里大学段是指只区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级职业学校,即中学不细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两个学段)和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大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视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合格。
1.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的教育实践综合评定成绩等级为良好或得分80分以上,本科师范生还必须满足教育实践百分制成绩排名在专业前80%以上。
2.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在学期间获省级以上学科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且获奖的大学段和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 申请免试认定的任教大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
(二)单独组织考核的,由考核工作小组遴选参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的相关教师(含校外专家),采用教学片断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旗山校区社会历史学院领先楼二楼223室。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内容及参考资料
(1)现场抽取所申请的任教学段相应历史学科教材上的教学片断题目进行试讲、答辩。初中学段为部编人教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高中学段为统编版《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8月第1版)。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的相关情况,考生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资料下载”栏目了解。
3.面试工作流程
(1)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于4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至旗山校区社会历史学院领先楼二楼202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完成资格确认、面试顺序抽签及面试候考。
(2)候考与备考
统一在候考室准备,进入候考室前手机关机,电子设备等放入个人包内,全程严禁使用;禁止交头接耳。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备考(5分钟),进入备考及考场时,将个人物品带出候考室,放在考场外。
(3)面试考核
每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答辩控制在2分钟以内。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结束离场
考生面试结束,直接从考场离开,不得返回候考室。
4.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各自进行综合性评分。考生面试成绩采用整个面试考核小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会统一公布在学院官网。
社会历史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