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委综〔2019〕59号
关于授予福建师范大学第三届五一劳动
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经各单位民主推荐,校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两委”委员会议评审,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决定授予社会历史院世界史教研室、物理与能源学院能源与材料系、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绿色发展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团队、文学院语文教学与写作教研室、地理科学学院湿地生态研究团队等5个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第三届五一劳动奖状,决定授予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王敏,协和学院李碧珍、沈惠娜,后勤服务集团翁国柱,外国语学院林明金,数学与信息学院黄欣沂,物理与能源学院叶晴莹、陈曦等8位同志福建师范大学第三届五一劳动奖章。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贡献。希望全校各单位、广大教职工向他们学习,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