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工〔2018〕24号
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星级教工之家”创建活动的通知》(师大工〔2018〕17号)文件精神,经自查自评、自主申报和现场考评等环节,决定授予校本部社会历史学院,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机关,地理科学学院和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单列)2018年“星级教工之家”称号。
希望获评“星级教工之家”的部门工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利用“星级教工之家”这个平台,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提升教职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支持建设工作,校工会给予每个“星级教工之家”2万元建设经费。协和学院和闽南科技学院的建设经费由各自单位参照学校标准自筹。
福建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