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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延迟寄档证明(参考模板)

时间:2024-04-25浏览:10

温馨提示: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规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18日前将人事档案以安全稳妥的方式(邮政快递或机要件)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社会历史学院领先楼111室,巫老师收,邮编350117,电话:0591-22867879。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一份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91日),否则不予录取。

调档函将于425日前寄出,根据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档案保管单位信息和个人地址进行派发(个别有调整收件信息的已更新),请注意查收并根据流程做好反馈。

 

 

情况说明(供应届生参考)

兹证明XX,性别,身份证号XX,学号XX ,该生自20209月至今在xxx学校XX学院XX专业学习,学制X年。截至目前,该生已完成现阶段教学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顺利(或拟于何时)完成论文答辩,预计将于2024X月毕业。因该生为应届毕业生且目前尚未毕业,所以档案暂不能按时寄送。该生档案预计在学生毕业时转至贵单位。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

 办公电话:

    (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