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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档案延迟寄送情况说明(参考)

时间:2023-04-20浏览:2119

温馨提示: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规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20前将人事档案以安全稳妥的方式(邮政快递或机要件)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社会历史学院领先楼111室,巫老师收,邮编350117,电话:0591-22867879。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一份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寄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91日)否则不予录取调档函将于420-25日分批寄出,根据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进行派发(应届考生根据院校地址进行派发,往届考生根据系统填报的个人通讯地址进行派发,收件人信息皆为考生本人,考生收到调档函后第一时间交给档案保管单位负责人)。



情况说明(供应届生参考)


兹证明XX,性别,身份证号XX,学号XX ,该生自20199月至今在xxx学校XX学院XX专业学习,学制X年,拟录取为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2023级XX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截至目前,该生按时完成现阶段教学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顺利(或拟于何时)完成论文答辩。已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预计将于2023X月毕业,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另,因该生为应届毕业生且目前尚未毕业,所以档案暂不能按时寄送。该生档案将于2023年X月X日前邮寄至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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